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强力新材,股票代码300429,以下简称“强力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虞佳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英化工”)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于2016年2月25日经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无条件通过。
强力新材于2015年3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天元担任发行人律师。强力新材是国内少数从事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之一,在该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佳英化工主要从事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苯偶酰、安息香双甲醚等,其中苯偶酰是强力新材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之一;安息香双甲醚是强力新材贸易业务中的重要产品。本次收购完成后,强力新材产业链进一步向上游延伸,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天元由合伙人李怡星及律师郁寅、郑司南组成的团队担任强力新材的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包括交易方案设计、合规咨询、风险控制、交易文件拟定、出具法律意见的全程法律服务。天元律师团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成功助力本项目获得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