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1日,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成功上市,股票简称“彩虹集团”,股票代码003023,发行股份2,03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85亿元。
彩虹集团主要从事家用柔性取暖器具以及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1994年设立以来,一直兢兢业业做企业,踏踏实实做产品,始终坚持以“小产品占领大市场”的经营理念,经过不断改革和创新,成为了电热毯行业的龙头企业、卫生杀虫行业的骨干企业。彩虹电热毯、电热蚊香片,先后荣获了“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彩虹电热毯连续两届蝉联“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在本项目中,天元作为彩虹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律师,全程参与项目,为发行人提供了全面、专业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发行人和项目参与各方的高度评价。特别是,彩虹集团系一家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彩虹集团的控股股东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集体企业成都市电热器厂改制设立,均存在股东人数较多且历史沿革复杂的情形,针对该等情形,天元为相关问题的规范和解决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可实施的建议和方案。本项目的主办合伙人为刘斌、陈昌慧,律师团队主要成员包括张小兰、魏麟等。
再次祝贺彩虹集团成功上市,并预祝公司未来乘风破浪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