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2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杉杉股份”)与户田工业株式会社、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就锂电池正极材料在业务和资本层面合资合作达成协议并正式签署合资合同。本所合伙人曹程钢律师带领的团队作为杉杉股份的顾问律师,为上述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在本次合作中,合资各方将在锂电池正极材料开展合作,旨在进一步推进锂离子正极电池材料产业的发展,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领先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
2010年12月12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杉杉股份”)与户田工业株式会社、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就锂电池正极材料在业务和资本层面合资合作达成协议并正式签署合资合同。本所合伙人曹程钢律师带领的团队作为杉杉股份的顾问律师,为上述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在本次合作中,合资各方将在锂电池正极材料开展合作,旨在进一步推进锂离子正极电池材料产业的发展,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领先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