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4日,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翠微股份是以百货零售业务为主的北京市海淀区区属商业龙头企业,是北京市著名商业品牌和大型商业企业。本所合伙人陈华律师、李怡星律师带领的团队担任该项目发行人律师并提供法律服务。
2012年1月4日,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翠微股份是以百货零售业务为主的北京市海淀区区属商业龙头企业,是北京市著名商业品牌和大型商业企业。本所合伙人陈华律师、李怡星律师带领的团队担任该项目发行人律师并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