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平安信托、北京春光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签订一系列协议,将春光置地委托平安信托发行的集合信托计划、单一信托计划及相关合同项下的部分债权债务进行重组,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承接了该部分债权债务,并重新安排了其与春光置地的权利义务。该重组项目涉及债务金额4亿元人民币,本所合伙人任燕玲律师带领桑蕊律师等专业团队,代表北京春光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2012年5月,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平安信托、北京春光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签订一系列协议,将春光置地委托平安信托发行的集合信托计划、单一信托计划及相关合同项下的部分债权债务进行重组,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承接了该部分债权债务,并重新安排了其与春光置地的权利义务。该重组项目涉及债务金额4亿元人民币,本所合伙人任燕玲律师带领桑蕊律师等专业团队,代表北京春光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