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京能清洁能源”)在中国境内完成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本所合伙人肖爱华律师带领的团队,作为其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律师,为其债券发行提供中国法律服务。京能清洁能源是北京市国资委下属大型国有企业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清洁能源业务唯一的发展平台,且为香港联交所主板的H股上市公司。京能清洁能源拥有多元化的清洁能源业务组合,涵盖燃气发电及供热、风力发电、中小型水力发电及其他清洁能源业务,是北京市最大的燃气发电供应商和中国领先的风电运营商。本次债券品种包括3年期、5年期双品种,本次债券的发行进一步优化了京能清洁能源的财务结构,为京能清洁能源采用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发展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