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5日,远东宏信有限公司订立境外中期票据计划,在该计划项下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可按不同发行日期及条款以不同系列向专业及机构投资者发售及发行本金总值不低于10亿美元的票据。本所合伙人朱小辉律师带领的团队,作为该票据计划主承销商律师,为该票据计划订立项目提供中国法律服务。
2012年4月5日,远东宏信有限公司订立境外中期票据计划,在该计划项下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可按不同发行日期及条款以不同系列向专业及机构投资者发售及发行本金总值不低于10亿美元的票据。本所合伙人朱小辉律师带领的团队,作为该票据计划主承销商律师,为该票据计划订立项目提供中国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