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天元律师事务所担任发行人律师,励精图治、耕耘服务八年的中国核电第一股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电”,股份代码601985)于2015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挂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38.91亿股,发行价格3.39元/股,募集资金净额1,299,188.78 万元。中国核电开盘价4.07元,开盘后,中国核电瞬间以43.95%的涨幅封涨停(收盘价4.88元),为当日最高限制涨幅。中国核电为近五年A股IPO融资规模最大的公司和国有大型企业,系A股市场第一支纯核电股。
中国核电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联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和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国核电主要从事核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核电运行安全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业务等领域。截止2014年底,中国核电总资产为2,224亿元,员工人数近万人;控股投运核电装机容量为977.3万千瓦,拥有在建机组容量1,159.2万千瓦;控股核电装机容量份额名列国内市场第一。
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立华、吴冠雄、周世君、池晓梅律师带领的团队自2008年1月中核核电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前身)设立以来即担任其法律顾问,为中国核电本次发行上市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中国核电系中央大型国有企业,又系A股市场核电第一股,体量大、层级高、专业性强、程序复杂、法律事务众多。本所律师团队在中国核电重组改制及发行上市过程中,除了提供IPO项目常规法律服务外,还对核电这一特殊能源行业在工程建设、土地、环保、人员等方面涉及的各类疑难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完成众多政府部门审批事宜,以保证中国核电本次重组改制和发行上市的合法、合规、有序进行,最终协助中国核电成功发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