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9日,香港上市公司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上市代码00925,以下简称“北京建设”)通过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公开发行了3亿美元的债券,天元合伙人陈华和何鹏组成的律师团队作为北京建设的境内律师为本次发债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北京建设是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集团”)下属主要从事泛地产类业务经营的境外上市公司,其主要业务为在中国大陆境内发展及租赁商业物业,以及提供相关管理服务;提供物流服务,包括货仓设施租赁及提供相关管理服务。根据北控集团的功能定位及其自身发展规划,北京建设的战略定位为北控集团系统内整合地产业务资源的主要运营管理主体和资本运作平台。
本次发债项目进行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并实施了《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明确要求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发行外债须事前向国家发改委办理备案登记,并于每期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本项目为首个通过发改委备案的泛地产类企业境外发债项目,对泛地产类企业(包括房地产企业)的境外发债事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