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6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84,下称”杉杉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192次会议审核通过,募集资金34.45亿元。
杉杉股份以“服装、锂电新能源、投资”为主业,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其自主核心品牌“杉杉”为中国服装行业的著名品牌,多年来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作为国内首批进入锂离子电池材料市场的企业,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中国最大的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供应商,形成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经营产品包括锂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电解液。在投资领域,杉杉股份积极开展金融股权投资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类金融业务。
杉杉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34.45亿元加码锂电新能源业务,以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动力总成系统研发和市场运维为业务重点,正式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
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程钢、律师张扬、郑重及其团队成员,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杉杉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