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远兴能源;股票代码:000683;以下简称“远兴能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募集资金29亿元。
远兴能源目前主营煤炭、甲醇、纯碱、化肥等能源及化工产品。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29亿元,用于博源化学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远兴能源打造环保、高效、具有循环经济特点的盐碱煤基产业链条,实现资源利用的科学化、节能减排的最优化以及“三废”的综合利用,并使公司现有产品结构得到丰富,提高远兴能源未来在化肥、纯碱市场的份额及话语权,有利于远兴能源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及盈利水平。
天元由合伙人刘艳、李怡星及律师李静娴、郭兆隆组成的团队,作为发行人律师为远兴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