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天元担任发行人中国律师的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代号1578)于2016年3月3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挂牌上市,成为天津市首家上市金融机构及京津冀地区首家境外上市城商行。天津银行本次全球发售9.955亿股H股,定价为每股7.39港元,募集资金约73.57亿港元(尚未包含超额配售权部分)。
天津银行总部位于天津市,目前设有一家总行营业部、一家附属公司、七家一级分行、两家二级分行、六家中心支行、244家传统支行、44家社区支行、一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及923个自助银行设施。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天津银行在全球1000家大银行以一级资本计的排名连续3年大幅提升,并于2015年位列第219位,在上榜的中国城商行中排名第9位。凭借优异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天津银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荣获中国银监会“全国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银行间市场优秀交易成员奖”、“2014中国最具品牌价值城商行奖”等荣誉称号。
天元由合伙人王立华、刘艳、孔晓燕、张德仁带领的包括王霞、李欣、毛玫洁、张帆等同事组成的团队为天津银行本次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提供全程法律服务。这也是该团队继以发行人中国律师身份助力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挂牌上市后的又一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