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比亚迪,A股股票代码:002594)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了252,142,855股境内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逾144亿元。本次发行新增252,142,855股境内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6年7月19日完成股份登记,并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比亚迪为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包含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同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积极拓展新能源产品领域的相关业务。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2015年《财富》杂志发布“2015改变世界的公司”,中国有两家公司上榜,公司位列其中。公司在第一电动车网公布的2014年全球电动车销量中综合排名为第7位;公司在工信部公布的2014年(第二十八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排名第11位;公司在香港《大公报》主办的“2014年中国证券金紫荆奖”中获得“2014年中国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奖,为获奖公司中的唯一一家新能源汽车企业。
比亚迪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铁动力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动力电池产能,保障公司目前及未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供应;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丰富新能源汽车类型,提升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提升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天元合伙人孔晓燕律师及律师胡鑫组成团队,为比亚迪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