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42号”《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668,以下简称“天马科技”)完成发行规模为30,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305万张,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天马科技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债券简称:天马转债,债券代码:113507)。
天马科技主要从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专业生产,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三期),募投项目围绕着天马科技新阶段的战略发展目标展开,项目达产后将增强天马科技业务经营抗风险能力。
天元律师团队为天马科技常年法律顾问,曾为天马科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天马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天元合伙人李建辉、周陈义、蔡家文,律师顾明珠、张冉瞳等组成的团队作为发行人律师为其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