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票简称:明阳智能,股票代码:601615)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通过2019年第149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明阳智能本次发行融资总额约为人民币17亿元,募集资金用于风电供热以及海上风机研发等项目。天元作为发行人律师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法律服务。
明阳智能主要从事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及智能管理服务,是全球顶级的风机制造商和清洁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明阳智能是国内大型风机装备的重要供应商,是广东省政府批准的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实施单位之一,是广东省实施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建设的重点企业。
天元由合伙人刘艳、谭清、张晓庆,律师王莹、张琪彬、李兰菲等组成工作团队,为本次发行可转债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明阳智能原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16年7月完成私有化退市。明阳智能于2018年2月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提交A股IPO申报材料并被受理,于同年12月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IPO审核并取得批文,从申报到上市用时不到1年。天元此前担任了明阳智能IPO发行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