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三峡集团”)于2019年10月9日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成功发行5年期5亿美元债券、30年期3.5亿美元债券,票面利率分别为2.3%和3.2%。
三峡集团成立于1993年,主营业务包括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电力生产、国际投资与工程承包、风电和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水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方面。经过20多年的持续高质量快速发展,三峡集团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我国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
天元担任本次发行的发行人中国律师,由合伙人刘艳、孔晓燕、律师高司雨、鲁璐、律师助理石雨蒙组成团队,在本次美元债发行中全程提供法律服务。
本次发行是天元继2017年三峡集团境外欧元债项目、2016年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境外3亿美元及2亿欧元可交换债券项目、2016年三峡集团境外美元债项目、2015年三峡集团境外双币种债券项目、2012年三峡集团境外美元债券项目后,再次为三峡集团境外债券发行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