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4日,广受关注的“五洋案”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天元接受某代表人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本案庭审。本次庭审通过浙江证券期货纠纷智能化解平台、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直播,累计播放量已逾10万次。
案情回顾
2015年,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洋建设”)先后发行“15五洋债”与“15五洋02”两支公司债券。2017年8月,“15五洋债”出现违约,“15五洋02”被宣布提前到期。在《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指引下,法院于今年3月启动本案代表人诉讼的筹备工作,并由众多投资者推选了代表人。
“五洋案”是2019年证券法纳入“代表人诉讼”制度后,全国首例公募债券欺诈发行民事赔偿案,也是全国首例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案。作为诉讼代表人的代理人,天元律师肩负众多投资人的希望,深感责任重大,对本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
本案中,天元指派争议解决业务合伙人冯一鸣律师、徐礼婧实习律师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天元律师就各被告责任认定的归责原则、券商及其他中介机构是否已“自证清白”、连带责任还是比例责任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同时对对方申请出庭的专家辅助人进行了重要询问,并请代表人亲自到庭,以一名普通投资人的立场向法庭阐述意见。各被告究竟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尚有待法院的判决。
近年来,公司债券违约率陡增,其中不少还涉及证券虚假陈述。对此,最高人民法院近期陆续出台了多部司法解释,旨在加强对投资者保护。证券产品及相关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复杂,律师在相关法律服务过程中将肩负更多的责任与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