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日,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强力新材”,股票代码30042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顺利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强力新材主要从事电子材料领域各类光刻胶专用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贸易业务,是国内少数有能力深耕光刻胶专用电子化学品领域的行业细分龙头企业,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的电子化学品供应商。
强力新材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8.5亿元,将用于新建年产1.2万吨环保型光引发剂、年产5万吨UV-LED高性能树脂等相关原材料和中试车间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强源于心,力动于创”,强力新材借助本次可转债发行将进一步实现光引发剂等电子化学品领域关键原材料的国产化,迎合UV-LED技术普及及产业化的需求,同时能助力下游企业控制VOCs排放,对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2015年助力强力新材创业板首发上市以来,天元律师事务所长期为强力新材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本次可转债项目由合伙人刘艳、李怡星、高霞以及曾祥娜、简鑫琦等组成的团队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