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21日发布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其中天元合肥分所胡向宏律师、黄旭律师办理的安徽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安徽盛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再310号民事判决书〕入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典型案例。
案件情况
J公司以其三名前员工加入S公司,且S公司与J公司的客户开展了交易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三员工及S公司承担侵害商业秘密(客户名单)的责任。本案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三员工及S公司构成侵害商业秘密,判决对J公司进行赔偿。我所律师接受三员工及S公司的委托后进行了细致分析,并结合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特点搜集了众多证据,充分证明案涉客户名单不具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保密性的法定特征,不构成法律上的商业秘密,S公司系通过自身价格优势获取客户,不存在侵权行为。最终,在我所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提审本案并全面支持了我方的再审申请。
案件解读
本案中J公司主张的商业秘密载体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最高院在2020年6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仅依据与特定客户之间的发票主张客户信息属于商业秘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规定在上述司法解释正式出台时却被删除。本案判决中,最高院认定了“增值税发票本身不具有保密性”,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上述规定被删除的遗憾。
胡向宏律师
专业领域:
知识产权、复杂民商事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科学院大学法学硕士
主要工作经历:
胡律师以优异成绩考入以科教融合闻名、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之一的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期间所著论文曾获得2015年亚洲竞争法论坛一等奖。
胡向宏律师前后为数十家企业和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客户好评数年。在诉讼领域,胡向宏律师主攻知识产权领域类案件,尤其是互联网行业知识产权案件,对安徽及周边地区知识产权法律环境,热门行业知识产权风险密集点都有所了解。同时胡向宏律师对公司法、合同法等领域非诉业务也很擅长,为诸多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遭遇的民商事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案件办理,项目谈判,积累了丰富的实操经验。
黄旭律师
专业领域:
知识产权、复杂民商事
教育背景:
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第32期毕业生
主要工作经历:
黄旭律师精通日语及英语,研究生期间赴日本立教大学法学研究科留学。毕业后从事律师行业,曾为多家大型日企提供法律服务,在争议解决领域经验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