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4日,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生人寿”)变更注册资本、股东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此次长生人寿注册资本金从13亿元人民币增至21.67亿元人民币,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认购新增资本金中的4.55亿元,由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富”)认购4.1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长城资产持股51%,日本生命保险相互会社持股30%,长城国富持股19%。
经与日本生命友好协商,长城资产通过增资扩股加大对长生人寿的控制,并调整了公司治理结构,为长生人寿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本次增资完成后,长生人寿打破了之前50%:50%的股权架构,长城资产拥有了长生人寿的实际控制权,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达到70%,成为中国保监会特批的保险业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最大的中外合资寿险公司,超过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中国工商银行持股60%,也是目前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中仅有的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超过51%的二个案例之一。此次增资,不仅增强了长生人寿的资本实力和偿付能力,而且长城资产作为控股股东能够更好的发挥其全国机构网点、全金融牌照的综合优势,在资产管理、融资、客户服务等方面加大集团协同,为中国合资寿险公司经营发展探索一条发展新路。这是长城资产继收购德阳银行和厦门证券(现更名为长城国瑞证券)后,在金控集团重要平台搭建上取得的又一个重大进展。长城资产作为我国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构建了囊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股权基金等“全牌照”的“金控”集团格局。
天元作为该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由合伙人徐伟律师、程亚男、张晓敏等律师组成的团队,为本次控股权变动提供了包括方案设计、交易文件起草与谈判、监管沟通、合规咨询、报批文件起草与修改、出具法律意见等方面的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