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扬子江药业、扬子江药业集团海瑞药业(合称“扬子江药业方”)诉合肥医工医药、合肥恩瑞特药业(合称“合肥医工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扬子江药业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前,一审法院认定合肥医工方实施了不公平高价、限定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多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判决合肥医工方赔偿扬子江药业方6800多万。
在长达168页的判决书中,最高院就:(1)合肥医工方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原料药价格是否构成不公平高价,(3)最低采购数量的要求是否构成限定交易,以及(4)盐酸项目的解决和提成费的收取是否构成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四大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详实的分析和认定。
该案系最高院审理的首起涉原料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首起涉知识产权产品不公平高价案件、首起以知识产权成功抗辩限定交易行为案件。可预见,该案判决所明确的分析框架将对中国反垄断实践的多个关键问题产生深远的实务影响。
本次讲座将由LexisNexis律商联讯携手合肥医工方二审代理人天元管理合伙人黄伟律师、合伙人周雯律师主讲,他们将基于该案一手的办案经验心得,分析最高院对上述四个焦点问题的认定,探讨对医药行业或其他行业的潜在实务影响。
活动信息
日期:2023年7月6日(周四)
时间:13:30-16:30
活动议程
13:30-14:00
来宾签到
14:00-16:00
分享主题:
一、中间产品的相关市场界定和市场支配地位认定
二、如何理解该案确定的不公平高价行为三步分析框架,该分析框架将对创新产品、知识产权产品垄断高价风险判断产生什么样的实务影响?
三、如何证明知识产权行使是最低采购数量/独家采购要求的正当理由?
四、如何理解该案明确的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两要件,以及该认定的实务影响?
主讲人:
黄伟 天元管理合伙人、反垄断业务负责人
周雯 天元合伙人
16:00-16:30
交流答疑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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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为北京线下会议
仅邀请企业客户报名参会
分享嘉宾
黄伟
天元管理合伙人、反垄断业务负责人
黄伟律师在反垄断各领域均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其中,在反垄断诉讼领域,黄伟律师成功代理多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反垄断诉讼,包括入选最高院指导案例的“3Q大战”,明确转售价格维持规则的海南裕泰案,明确垄断纠纷不可仲裁的壳牌垄断协议纠纷,以及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苹果诉高通案、京东诉阿里“二选一”反垄断案等。
周雯
天元合伙人
周雯律师拥有丰富的反垄断诉讼经验,曾代理或深度参与多起重大反垄断诉讼,如:海南裕泰案、苹果诉高通案、垄断纠纷不可仲裁案等。周律师近期代理的反垄断诉讼案还包括数起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数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以及反垄断索赔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