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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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我国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作出专项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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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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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音乐出版商环球音乐、ABKCO和Concord在田纳西州联邦法院起诉人工智能公司Anthropic,指控其滥用版权歌词来训练聊天机器人Claude,要求Anthropic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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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区地方法院裁决认定,因抄袭Yuga Labs的无聊猿(Bored Ape)NFT作品,艺术家Ryder Ripps和合伙人Jeremy Cahen需支付超过150万美元的赔偿。 -
最高院就涉及GPLv2协议的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作出二审判决,认为尚未开源的软件权利人有权主张侵权责任。
- 成都互联网法庭对演员孙红雷诉成都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声音侵权案一审作出判决,认为被告开发、发布的游戏未经原告同意也未取得相应授权而使用其参演的影视剧《征服》经典桥段中的台词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的侵犯,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法律与政策
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10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对我国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作出专项部署。
《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有效利用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有效利用专利的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功能,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机聚合。要从提升专利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方面发力,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优化市场服务,培育良好生态,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切实将专利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的强大动能,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方案》提出,到2025年,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高,全国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8000亿元。一批主攻硬科技、掌握好专利的企业成长壮大,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加速形成,备案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产值超万亿元。
《方案》从三个方面对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作出具体部署。一是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加快专利价值实现。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二是打通转化关键堵点,激发运用内生动力。强化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激励,强化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加强促进转化运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三是培育知识产权要素市场,构建良好服务生态。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市场体系,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链条,畅通知识产权要素国际循环。
《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实施,强化绩效考核,加大投入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和经验总结,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确保专项行动任务落地见效。
来源:中国政府网
二、《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
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
《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适用范围最广、缔约成员最多的国际条约,旨在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11月7日起,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其他缔约国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中国外交部是《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主管机关,并为本国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受外交部委托,中国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及部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可为本行政区域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办理附加证明书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http://cs.mfa.gov.cn)或各相关地方外办网站查询。
中国附加证明书将使用贴纸形式,加贴银色国徽印鉴。中国外交部以及各相关地方外办签发的附加证明书支持在线核验,具体可登录http://consular.mfa.gov.cn/VERIFY/。居住国外人员可关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官网查询相关信息。
来源:外交部
热点与动态
一、环球音乐起诉AI公司Anthropic滥用歌词训练聊天机器人
近日,音乐出版商环球音乐(UMG)、ABKCO和Concord在田纳西州联邦法院起诉人工智能公司Anthropic,指控其滥用无数版权歌词来训练其聊天机器人Claude。音乐出版商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损失,并停止侵权行为。
Anthropic是OpenAI创始人于2021年创立的一家人工智能公司,以聊天机器人Claude而闻名。近日,环球音乐集团(UMG)与ABKCO和Concord Publishing一起对Anthropic提起侵权诉讼,指控其“非法复制和传播大量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包括歌词)”,以创建AI模型。
UMG指出,Anthropic的AI模型及Claude聊天机器人可能会提供各种流行歌曲中“相同或几乎相同”的歌词。
原告声称:“即使没有特别要求,Anthropic的AI模型也会生成包含出版商歌词的内容。” 例如,更广泛的提示(写一首关于巴迪・霍利Buddy Holly的死亡或从费城搬到贝尔艾尔Bel Air的歌曲)导致Claude产生与现有歌曲几乎相同的结果 —— 两种案例分别是唐・麦克莱恩的《美国派》和威尔・史密斯的《贝莱尔新鲜王子》。
UMG指出,Anthropic通过侵犯歌词“获利丰厚”。除了收费服务外,该公司还获得了大公司的合作伙伴关系和投资。诉讼指出,亚马逊于9月份向Anthropic投资了40亿美元, FTX在Anthropic倒闭前购买了5亿美元的股份,谷歌和Zoom各自duo出资了数亿美元。
UMG要求向Anthropic索取损害赔偿金和律师费,其中包括每件侵权作品最高15 万美元的赔偿金,伴随附带文件列出了约500部作品,至少涉及7500万美元的赔偿。诉讼还寻求每项侵权行为高达2.5万美元的法定赔偿金,或在审判中确定的数额。
UMG还希望让Anthropic公开其训练数据和方法,识别特定的抄袭歌词,并销毁其仍拥有的任何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副本。
来源:知产前沿
二、无聊猿NFT作品商标侵权案宣判
近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区地方法院裁决认定,无聊猿游艇俱乐部NFT制造商Yuga Labs有权从一名概念艺术家及其商业伙伴那里获得超过150万美元的赔偿,因为他们抄袭了无聊猿(Bored Ape)的NFT艺术作品。
据了解,Yuga Labs是一家2021年才成立的NFT和加密货币营销和开发公司。旗下第一个产品为无聊猿游艇俱乐部(Bored Ape Yacht Club,BAYC),于2021年4月开始销售Bored Ape NFT,仅花一年时间无聊猿游艇俱乐部就成为市值最高的NFT项目之一。
美国地方法官John Walter表示,艺术家Ryder Ripps和合伙人Jeremy Cahen必须向Yuga Labs支付他们从复制品中获得的所有利润,他们辩称这是一个旨在批评Yuga Labs作品中种族主义“狗哨”(dog whistles)的艺术项目。
据了解,Yuga Labs在去年的一场诉讼中指控Ripps和Cahen以讽刺为幌子伪造Bored Ape代币,从中赚取了数百万美元。Ripps将自己的复制品描述为挪用艺术作品,讽刺Yuga Labs的NFT作品。
法官Walter在今年4月份作出了裁决,认为Ripps的NFT“并不比销售一个假冒手袋更有艺术性”。法官Walter表示,Ripps的复制品可能会迷惑潜在买家,并在今年夏天举行了一次庭审,以确定Yuga Labs的损害赔偿和其他救济的范围。
法官Walter在裁决中表示,Yuga Labs有权获得Ripps 和 Cahen 从复制品中获得的全部130万美元利润,因为他们完全知道复制品会造成混淆。他表示,即使在Yuga Labs起诉后,他们也拒绝停止销售这些复制品。
法官Walter认为,被告没有进行模仿或讽刺,而是故意使用BAYC商标,试图从Yuga Labs的成功中获利。法官Walter还表示,Yuga Labs还有权获得律师费和20万美元的域名抢注赔偿金。他发布命令,禁止复制品的销售,并要求Ripps 和 Cahen将他们的NFT智能合同和项目相关网站及社交媒体账户转移到该公司。
来源:知产财经
典型案例精选
一、最高院就涉及GPLv2协议的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作出二审判决
基本案情
某科技公司是一家从事智能硬件研发、生产、销售的公司,其在OpenWRT系统软件的基础上,二次开发了OfficeTen1800系统软件,并于2013年取得国家版权局“OfficeTen1800系统软件(V1.8)”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某网络公司为了开发类似智能硬件,陆续招募了某科技公司员工,并通过他人设立某通信公司作为“防火墙”,将多名某科技公司的离职员工安置于此并开发相关软件。后某科技公司以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将某通信公司、某网络公司及部分某科技公司的前员工诉至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网络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某科技公司“OfficeTen1800系统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并共同赔偿原告某科技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某通信公司、某网络公司不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苏05民初845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理由包括:在案证据足以证明涉案软件受GPLv2协议约束,根据GPLv2协议约定某科技公司本就负有公开涉案软件源代码的开源义务,因此,某通信公司与某网络公司即便使用了涉案软件源代码,该使用行为亦不构成侵权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最高院认为,本案中,根据在案证据足以认定某网络公司在开发被诉软件过程中复制并修改了某科技公司涉案软件的源代码;此外,根据本案查明事实,某通信公司实施了销售被诉软件的行为。该等复制、修改、发行行为均未经某科技公司许可,侵害了某科技公司享有的涉案软件著作权。此外,最高院认为某通信公司与某网络公司基于GPLv2协议提出的不侵权抗辩不能成立,认为:在软件尚未被开源、该软件著作权人认为其软件不受GPLv2协议约束、被诉侵权人则依据GPLv2协议提出不侵权抗辩的侵权纠纷中,软件开发者自身是否违反GPLv2协议和是否享有软件著作权,是相对独立的两个法律问题,二者不宜混为一谈,以免不合理地剥夺或限制软件开发者基于其独创性贡献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但需指出,本案最终认定被诉行为构成侵权并支持某科技公司部分诉请,并不表明某科技公司将来在潜在的违约和/或侵权之诉中可免予承担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和/或侵权责任。
来源:(2021)最高法知民终51号
二、成都互联网法庭就全国首例影视剧台词声音权纠纷案作出判决
基本案情
演员孙红雷发现《西瓜摊主大战买瓜人》游戏软件中使用了自己参演的影视剧《征服》经典桥段中的台词声音,将该游戏的开发商成都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和供应商北京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成都互联网法庭。
原告诉称,二被告未经其授权,以营利为目的开发并设计涉案游戏,客观上构成对其声音权益的侵害,并且此款游戏中使用原告的人格元素塑造坏人形象,同时侵害了原告的一般人格权,遂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成都互联网法庭最终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声音权益侵权,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
裁判理由
成都互联网法庭经审理认为,自然人的声音和肖像作为标表自然人的人格标志,具有人格权属性。二被告未经孙红雷本人同意,也未取得孙红雷许可使用的影视作品著作权人授权同意,在开发、制作、运营的游戏中使用其声音,构成声音权益侵权。但游戏中人物形象设计来源于影视作品角色设定,在游戏制作中未明显偏离原剧设定。在客观表现上案涉游戏角色指向的是影视剧人物,一般公众的理性认知并未将反派形象的游戏角色识别为孙红雷本人的社会认识和评价,基于识别指向关系的中断,不构成一般人格权侵权。
- 相关领域
- 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