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ature曝惊人内幕:论文被天价卖出喂AI,作者却零收入
日前,国际著名期刊《自然》(《Nature》)杂志编辑伊丽莎白·吉普尼(Elizabeth Gibney)发布一篇题为《你的论文被用来训练人工智能模型了吗?几乎可以肯定》一文。文中作者表示,当前有越来越多的学术出版商正在将研究论文授权给科技公司,用于训练人工智能(AI)模型。有学术出版商借此赚取了2300万美元,而作者却收入为零。这些交易在很多情况下并未征求作者的意见,引发了部分研究人员的强烈不满。
“如果你的论文还没有被用作AI训练数据,很可能很快就会成为训练的一部分。”伊丽莎白·吉普尼在文中指出,当前学术论文作者在面对出版商出售其版权作品时几乎无权干涉。对于公开发表的文章,也没有现成机制来确认这些内容是否被用作AI训练数据。在大语言模型使用中,如何建立更加公平的机制保护创作者的权益,值得学术界和版权界广泛讨论。(来源:New Economist)
评论:训练数据为AI行业发展的第一性问题,如果训练数据来源的合法性无法有效解决,那么AI技术发展将面临巨大的阻碍。一方面,这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行业将陷入信任危机。另一方面,缺乏可靠的训练数据,AI模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将难以保证,可能出现错误决策和不良后果。但目前很多AI从业者并未建立有效的数据授权制度,多数时候对训练内容都是“拿来即用”,而权利人只能在算法黑箱和司法成本面前束手无策。
当前,各国从立法层面并未有效地回应和解决这个棘手的难题。目前仅《日本著作权法》第30条及《新加坡著作权法》第244条专门针对数据挖掘与训练制定了免责条款,明确数据训练场景属于“非作品性使用”,但也限制相关主体使用数据的结果不能对著作权主体造成“不合理的损害”。此外,学界目前提出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方案要落地也存在很多细节问题。虽然我国的《人工智能法》已经提上日程,但在其最终出台之前,这个问题在中长期依然会困扰着AI行业。
2、知网向秘塔AI搜索发出28页律师函
8月16日,秘塔公司在公众号上发文表示,他们昨日收到了《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长达28页的侵权告知函,知网方面要求秘塔停止提供其数据库内的文献信息。对此,秘塔公司表示,作为全网首个设置了“学术”搜索板块的AI搜索引擎,他们仅收录了论文摘要和目录信息,而且团队认为知识发现是科学研究进步的重要环节。但目前他们选择尊重知网的诉求,下架了知网相关的文献信息,以后会用其他的中英文献库代替。(来源:量子位)
评论:我们的栏目此前已多次讨论AI搜索功能可能带来的竞争问题,并预测近期就可能发生相关争议,此次知网的侵权通知函印证了我们的推测。从目前很多AI搜索引擎的产品模式来看,其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网页链接,用户通过AI搜索页面就可以获得想要的信息或文档,其替代了用户对原有网站平台的访问,该等模式确实可能引起与传统信息平台之间直接的利益争议。此次事件虽然秘塔AI很快表示不再进行收录,但该等产品模式可能存在的未来争议依然较大。我们建议相关开发者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就考虑该等潜在风险,采取更加合规的功能设计,例如将搜索总结服务根据用户选择开启,或在搜索服务中同屏展示搜索总结和搜索来源等。
3、环球音乐与Meta达成音乐许可协议以解决AI音乐问题
据媒体报道,环球音乐集团宣布与Facebook母公司Meta Platforms续签了相关协议,以便在Meta的社交平台上为其艺术家和词曲作者创造新的机会,共同解决未经授权的AI生成内容等问题可能给艺术家和词曲作者带来的影响。
新协议在双方2017年签订的战略框架基础上进行了扩展,涵盖虚拟现实体验、用户生成内容(UGC)、直播等多个领域,此次合作首次将Whatsapp纳入音乐授权范围,这项新协议将进一步扩大元生态系统中音乐的可能性。尤其是,对于音乐人而言,通过社交媒体拓展个人品牌和歌曲的功能性也能提高收入的多元化。
Meta音乐和内容业务发展副总裁TamaraHrivnak表示:“我们认识到音乐不仅可以在Instagram和Facebook等现有平台上发挥作用,还可以在WhatsApp等平台上以创新方式将歌迷、艺术家和词曲作者紧密联系在一起。这种合作关系正是建立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来源:36氪)
评论:以环球音乐为代表的传统版权公司在AI时代变得极为忙碌,2023年10月,环球音乐集团对Anthropic提起侵权诉讼,指控其“非法复制和传播大量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包括歌词)”以创建AI模型。2024年6月,环球音乐集团、索尼音乐集团和华纳音乐集团等多家唱片公司对人工智能音乐制作公司Suno和Udio分别发起了诉讼,控诉这两家公司非法使用版权音乐来训练自己的AI模型并对外提供服务。从环球音乐与Meta的新许可协议来看,目前这些法律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说明传统版权公司已经发现了训练数据对AI行业的关键用途,希望从中分一杯羹。以后,此类诉讼可能会越来越多。对像OpenAI等行业顶尖公司,可能愿意与版权公司达成相应的合作以豁免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对于初创型AI开发者,这可能并非好消息,一旦面临相关司法诉讼,将需要承担极大的应诉成本及潜在的损失赔偿,甚至因此影响公司的存续。因此,对AI开发者而言,与其在事后花费巨额费用进行应诉及整改,更合理的方案应该是在AI产品立项之日就考虑相应的合规措施,真正地“把钱花在刀刃上”。
4、谷歌前CEO在斯坦福的演讲被“全网删除”
近日,谷歌前CEO Eric Schmidt(埃里克·施密特)在斯坦福大学的一次课堂访谈因观点直接、内容颇具争议等原因在国内外众多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广泛关注。
Eric Schmidt,美国著名软件工程师、企业家,曾于2001年至2011年期间担任谷歌CEO,并在董事会任职至2019年,还曾是苹果公司的董事会成员。除了“企业家”的身份,Eric Schmidt还担任过美国政府和军事机构的多个职位与顾问。
在此次斯坦福的课堂访谈中,Eric Schmidt揭露了许多AI行业的真相,涵盖了AI的未来发展、AI投资与国家安全、企业文化、开源闭源争论以及AI技术差距对全球的影响等多个方面。关于AI的短期发展,Eric Schmidt表示,长的上下文窗口、Agents和“文本转行动指令”这三件事将在下一波浪潮中同时发生。他还认为:谷歌之所以在AI领域落后于OpenAI,主要是因为谷歌认为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早点下班以及居家办公比获胜更重要。(来源:WallStreetTequila)
评论:施密特在本次访谈中深入探讨了他对AI的发展方向、全球科技竞争的未来看法,相关观点很有争议也很有启发,我们建议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搜索其完整访谈内容。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我们其实更感兴趣他对AI创业的观点,他在访谈中提及创业公司可以用AI抄袭TikTok并窃取用户,成功后再让律师来擦屁股,这才是硅谷的范式。不得不说这部分观点非常大胆,有点“入关后自有大儒为我辩经”的意味。当前确实有个别初创企业在利用立法缺失的法律空白期,“明目张胆”地开展侵权业务,甚至我们发现有个别团队在国内提供有色情内容的AI陪伴软件。但虽有前述,我们还是需要强调,这种说法是非常错误和不道德的,实际上陷入了“结果主义”谬误。无论在硅谷或任何地方,合法、诚信和创新的商业实践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企业应该通过正当的竞争和创新来取得成功,而不是依靠非法手段和不负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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