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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法律评论丨通过AI写作工具提供“种草文案”等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
日期:2025年08月15日

1、通过AI写作工具提供“种草文案”等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

8月7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涉人工智能案暨相关司法意见发布媒体通气会,公布一起相关AI侵权案例。该案中,某甲公司运营“小某书”平台,以“真实分享、友好互动”的特点吸引大量用户;某乙、某丙公司共同提供某款AI写作工具。据悉,该AI写作工具能够快速生成“小某书”风文案、旅游攻略、笔记标题等,且某乙、某丙公司以“为帮你生成符合小某书调性的分享文案”为卖点,用户在付费后,可以直接将文案复制粘贴至“小某书”平台。

某甲公司认为,真实分享是平台的生命力,某乙、某丙公司的行为污染内容生态,损害用户权益并扰乱平台秩序,且平台已明令禁止“通过AI技术制作发布违反社区规范的内容”“利用AI虚拟人设进行低成本创作”等行为,遂将上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该案经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后,某乙、某丙公司提起上诉。

二审中,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到该AI写作工具提供的“小某书”种草文案、旅游攻略、文案、笔记标题等服务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杭州中院经查明后认为,某甲公司基于平台种草内容生态获取的正当商业利益和形成的竞争优势应受保护,某乙、某丙公司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具有不正当性,对某甲公司的竞争利益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损害市场竞争秩序及消费者长远利益。

庭审中,某乙、某丙公司提出“技术中立”抗辩,对此,杭州中院从四个方面审查被诉服务的不正当性:其属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以特定场景作为应用层;带有明确指向性和诱导性;属于营利性商业行为。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AI写作工具提供的“小某书”种草文案、旅游攻略等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并依法作出判决,对于AI写作工具中提供的其他通用人工智能生成功能,法院则未作否定评价。(来源:知产财经)

 

评论:本案是全国首例涉AI“种草笔记”不正当竞争案,其判决对AI行业的商业模式与合规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小某书平台的核心商业价值与竞争力,建立在真实用户分享”的内容生态之上,用户信任该平台,是因为相信笔记内容源于真实的生活体验。而被告方AI工具生成的种草文案和旅游攻略,本质上是无中生有的虚拟体验。这些内容并非基于真实使用或经历,却被伪装成真实用户的分享,这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当大量此类内容充斥平台时,就形成了虚假的繁荣,从根本上动摇了平台的信任基础。杭州中院正是基于前述理论分析,认为被告不仅损害了原告平台的商誉和用户粘性,更破坏了以真实分享为基础的公平竞争秩序,属于典型的不劳而获、食人而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案为AI企业敲响了警钟,技术创新不应以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和损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为了确保AI产品的合规性,我们建议AI企业建立如下的合规审查框架:

  • 服务功能评估。在产品设计阶段,对AI生成服务的指向性和诱导性进行审查。明确区分通用AI功能与特定场景应用,如避免以“小某书调性”等明确指向性卖点,防止影响特定平台的内容生态。
  • 风险披露与用户指引。要求产品中内置风险提示和使用规范,特别是禁止行为,避免展示将生成内容直接用于制造虚假评价、虚假种草等案例。强制用户标注“AI生成”标签,这有助于用户清晰地分辨哪些内容是由人工智能生成的,避免混淆和误导,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 内部合规审核机制。企业应建立常态化的监控系统,对AI生成的内容和应用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这包括识别和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算法歧视、虚假信息等风险。同时,引入第三方法律专家进行模拟诉讼评估。

 

2、日本报业巨头《读卖新闻》起诉AI搜索企业

8月7日下午2时,日本读卖新闻声明东京、大阪、西部三大本社联合向东京地方法院起诉美国AI搜索新创企业Perplexity,指其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读卖新闻在线》的内容,涉嫌侵犯著作权及商业利益。读卖新闻方面要求停止使用相关内容并索赔约21.68亿日元。这也是日本大型新闻机构首次就未经许可使用版权材料起诉生成式AI企业。

《读卖新闻》在诉状中指出,Perplexity AI获取并复制了《读卖新闻在线》文章中的信息并向用户发送了与文章内容类似的回复,这一行为侵犯了日本版权法中规定的复制和公开传播权。《读卖新闻》要求法院下令禁止 Perplexity AI复制文章并删除已复制的内容。

《读卖新闻》还称,Perplexity AI的服务模式减少了搜索功能用户对《读卖新闻在线》的访问,这导致《读卖新闻》所能获得的广告收入减少,侵犯《读卖新闻》的商业利益。(来源:江南都市报)

 

评论:《读卖新闻》对Perplexity AI的诉讼,并非孤例,而是全球范围内新闻媒体与AI搜索业态之间矛盾的又一次爆发。早在2023年12月,《纽约时报》就因此起诉OpenAI、微软公司,该案的核心证据之一,是ChatGPT能够“逐字逐句”地复现《纽约时报》的付费文章,这种方式实际意味着替代,用户无需访问其网站就可以使用他们的内容,这将导致商业利益受损。本次《读卖新闻》的起诉理由如出一辙,其指控Perplexity未经许可“获取并复制”其文章信息,直接在搜索结果页就终结了用户访问源网站的需求,导致新闻机构赖以生存的广告收入大幅减少,涉嫌不正当竞争。

这些案件共同指向一个趋势:法律的耐心正在耗尽。早期,对于AI技术,司法可能因其技术复杂性与社会价值而保留一定的观察期。但当AI产品开始大规模商业化,并直接冲击现有成熟产业的根基时,法律的天平可能会向保护原创者、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一方倾斜。对于Perplexity而言,其常用的提供来源链接、合理使用等抗辩,在此类诉讼中可能显得苍白无力。因为当损害已经发生,提供链接更像是一种事后补救,而无法从根本上否定其服务模式对原告商业利益造成的实质性损害。

法律禁止的不是技术创新,而是破坏公平的零和博弈。AI搜索是获取用户信任的新型生态,与其等到被内容创作者集体声讨或诉至公堂,不如主动伸出合作的橄榄枝,共享产品收益。AI搜索应该将合规前置于产品设计之中,改善产品设计,从流量掠夺者转变为价值共创者,这样才能长远发展。

 

3、成人网站指控Meta下载和做种成人视频

Meta被图书作者指控从影子书库下载了至少81.7 TB电子书训练其AI模型,但Meta坚称它没有做种没有上传和共享电子书。现在成人网站Strike 3 Holdings指控Meta不仅下载了成人视频还做种了。Strike 3 Holdings称对其私有BitTorrent跟踪工具的分析发现,Meta至少从2018年起BT下载和做种受版权保护的成人视频,至少有意侵权了2,396部电影。Strike 3 Holdings称Meta此举是通过做种热门成人内容尽可能快的下载数TB的电子书,Meta做种的时间数天、数周甚至数月。部分成人电影可能还被秘密用于训练AI模型。Strike 3 Holdings寻求巨额赔偿,申请禁令永久阻止Meta盗版其视频。(来源:Solidot)

 

4、Grok未经用户要求就生成斯威夫特的私密照

马斯克(Elon Musk)旗下AI公司xAI的聊天机器人Grok被发现未经用户要求就生成了著名歌星斯威夫特(Taylor Swift)的裸照。用户使用了提示词Taylor Swift celebrating Coachella with the boys选择预设spicy生成视频,结果Grok生成了斯威夫特在一群AI观众前脱衣和穿丁字裤跳舞的视频。随着Take It Down Act法案将于明年生效,如果平台放任AI生成深度伪造的裸照xAI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来源:Solidot)

 

评论:这两起事件都是AI行业头部企业关于使用成人内容进行数据训练及输出的负面新闻。从法律角度分析,未经授权复制和传播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本身就构成了直接的版权侵权。而使用成人内容训练AI,潜藏着巨大的伦理与社会风险。成人内容往往涉及敏感的个人隐私、肖像权以及复杂的伦理议题。若AI模型学习了这些内容,其生成物可能无法有效控制,极易产生侵犯他人隐私、名誉的深度伪造内容,或被用于制作非法的色情制品,对社会公序良俗造成冲击。AI开发者在追求技术突破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主动规避此类高风险数据。但作为行业头部企业的Meta却似乎对该等合规要求置若罔闻。

与训练数据来源的隐蔽性不同,Grok生成泰勒·斯威夫特露骨视频的事件,则将AI生成内容的风险赤裸裸地展现在公众面前。在用户提示词不涉及违法内容时,Grok便生成了脱衣跳舞的深度伪造视频。这一事件不仅严重侵犯了泰勒·斯威夫特的人格权、名誉权和隐私权,也凸显了AI模型在内容审核与安全防护上的巨大漏洞。AI开发者有义务在产品设计之初就建立有效的“安全护栏”,防止其AI工具被用于非法目的。而Grok模型在没有明确色情指令的情况下主动生成露骨内容,这反映出其在模型对齐和价值观约束上存在根本性缺陷,甚至可能被认为是“设计上的厌女症”。在各大主流AI平台都对其生成式AI的使用制定了严格的限制政策,明确禁止生成涉及露骨色情、仇恨言论和骚扰等有害内容的当下,xAI公司以追求更少限制为名,放宽对内容的审查,实则是以牺牲他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安全为代价换取流量和关注,这种行为极不负责任,对AI行业也将产生不良示范效应。

对此,我们需要再次强调,人工智能的发展不应以牺牲法律和伦理为代价。唯有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AI技术才能真正赋能社会,而不是沦为侵权和犯罪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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