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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法律评论丨杭州法院认定AI技术导致裁员的理由违法
日期:2026年04月30日

1、杭州中院发布典型案例,AI技术替代裁员被认定违法

 

4月2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发布了一批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中多起涉及人工智能应用引发的劳动纠纷。在一起“AI替代裁员”案例中,杭州某公司以“岗位可被AI替代”为由,要求35岁的项目主管周某调岗降薪——月薪从25000元砍至15000元。周某拒绝后,公司随即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最后,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及杭州市中院两审均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2N标准的赔偿金约26万余元。

这起案件的核心事实并不复杂,但法院判决的法律逻辑比较明确,即企业主动引入AI提升效率,属于技术革新,但不构成劳动合同法关于裁员规定中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情形;公司大幅降薪的调岗方案不属于合理协商范围,故单方解除合同违法。换言之,技术升级是企业基于效率最大化的主动选择,而非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企业不能一边享受AI带来的成本削减与利润增长,一边将劳动者视为可随时剥离的“额外支出”。(来源:界面新闻)

 

评论:从个案角度而言,本案的法律适用并不复杂。本案的法律核心在于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定性。在司法实践与劳动法理中,客观情况通常被严格限定为不可抗力、法律政策变更、企业迁移等非企业主观意志所能控制的外部情势变更。企业自主引入AI系统以替代人工,本质上是资方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优化生产要素而作出的主观经营决策,并不能等同于法定意义上的客观情况变化。杭州法院的相关认定符合我国《劳动法》一贯的司法实践,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跳出个案,这起纠纷折射出的是人工智能普及前夕,整个劳动力市场正在经历的剧烈阵痛:技术红利究竟该由谁来享有?技术进步的社会成本又该由谁来承担?

随着AI在文案、设计、客服、编程等领域的广泛应用,资本存在强烈的机器换人冲动。若司法对“AI替代裁员”大开绿灯,轻易认可其合法性,势必在全社会引发规模性的技术性失业,并造成劳动者议价能力的剧烈下降,最终将企业的用工成本粗暴地转化为全社会的失业治理负担,这显然与我国稳就业的宏观基调相悖。

面对不可逆的AI趋势,法律虽然不能阻挡技术迭代,但可以规范技术替代的节奏与方式。杭州法院的判决实际上是在强调:企业作为技术红利的最大既得利益者,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对于可能被AI取代的岗位,企业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应当首先是“提供培训”“调整岗位”,帮助劳动者掌握使用AI工具的能力,使劳动者与新技术实现协同,而非简单粗暴地将劳动者视为财报上随时可剥离的冗余资产。

 

2、中方禁止外资收购Manus项目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4月27日消息,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依规对外资收购Manus项目作出禁止投资决定,要求当事人撤销该收购交易。

2025年12月30日,全球首款通用人工智能体Manus发布公告称,Manus即将加入美国科技巨头Meta。Manus将继续通过app和网站为用户提供产品和订阅服务,同时公司将继续在新加坡运营。

今年4月2日,针对Meta收购Manus会采取哪些措施以及企业跨国经营的相关问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回应说,中国政府支持企业根据需要开展跨国经营与技术合作,相关行为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程序。(来源:半月谈)

 

3、Meta准备依据中国法律撤回交易

 

4月28日,根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在中国国家发改委于周一要求撤销相关收购交易后,Meta正在准备撤销对 Manus的收购。

去年12月,Meta以25亿美元收购Manus。交易完成后,Meta很快开始将Manus的技术整合进自身系统。如今,任何撤销收购的尝试,都意味着双方需要重新拆解已经融合的业务、技术与组织关系。

更复杂的是,包括总部位于加州的风险投资机构Benchmark在内,Manus的部分投资方已经从这笔交易中获得回报。另据《华尔街日报》报道,Manus的多名前投资方,已经计划在Meta推进撤销交易时予以配合。(来源:Z Finance)

 

评论:Manus项目收购从25年12月宣布时便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我们栏目在最初就预测本次收购可能面临相关主管机关的审查,并预测交易有较大可能将被禁止。但我们并未预料到在商务部牵头开展审查后,本次审查会成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生效以来的首起禁止交易决定。

从法律框架上,在Manus案的监管工具箱中,至少存在数据出境、技术出口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三条路径,每条路径都各有利弊。在数据出境角度,Manus并非一个主要面向中国境内公众提供服务的AI产品,因此并不存在大规模的境内用户数据流失风险。如果采用数据出境安全监管,难以将其作为阻击整体收购案的主轴。

而如果按照技术出口审查,《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保护的法益是技术流动秩序,其审查针对的是具体技术(如专利、代码、技术秘密)的跨境转移。然而,AI Agent的核心价值除了代码外,更在于团队Know-how、产品迭代能力、工程体系和未来研发路线。这些整体性的研发能力通过人员协作和组织重构进行转移,很难被完全目录化和条目化地阻断,也无法有效叫停海外股权交易。

而从安全审查角度,《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保护的法益不是单一的数据或技术,而是关键领域控制权和国家整体能力安全。审查视角为追问交易完成后,这项由中国孕育的前沿AI Agent能力的整体控制权究竟归谁所有。尽管Manus已将其主体迁册至新加坡,并由Meta在境外完成对价支付,试图构建境外对境外的例外。但安审机制确立了实质重于形式的管辖逻辑:只要核心研发团队源自中国、关键技术在中国境内形成,且境外股权交易实质上导致了中国来源的前沿AI项目控制权外移,就必然落入安全审查的管辖。

但该决定如何执行可能仍是一个重要问题。《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要求“恢复到投资实施前的状态,消除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在传统制造业,恢复原状意味着退还厂房与设备;但在AI领域,技术本质是知识与算法架构,如果要有效撤销交易。已经整合进Meta系统的Manus技术组件必须被强制剥离。但如何从技术上及实质上完成剥离,这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成为横亘在两家公司法务与合规团队面前的巨大难题。

Manus案的悲剧,折射出当前中国AI初创企业面临的结构性困境。在当下,“保留中国技术根基”“获取美国资本与算力”“满足中美双边严苛的监管要求”已经构成了一个不可能三角。Manus案的红牌绝非意味着中国关上了AI企业出海的大门,只是昭示通过简单的VIE架构重组、海外注册空壳公司来规避监管的监管套利时代已经终结。对于未来的AI企业而言,全球化的第一课不再是商业模式的宣讲,而是前置的合规规划。只有确保技术主权和数据安全底线的有序出海,才是中国科技企业走向世界的唯一通途。

 

4、南非《国家人工智能政策草案》多处虚构被撤回

新华社4月27日消息,南非通信和数字技术部长索利·马拉齐当地时间26日晚间发表声明说,该部门已在内部调查中证实,南非《国家人工智能政策草案》在公开征求意见的版本中参考文献存在多处虚构引用来源,因此决定正式撤回该草案。

南非《国家人工智能政策草案》在3月25日经内阁批准后,于4月10日刊登在政府公报上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6月10日。但据南非当地媒体先前报道,该草案中引用的多篇学术论文和期刊并不存在,疑似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

马拉齐说,这并非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损害了该政策草案的严谨性与公信力,因此他决定撤回该草案。(来源:九派新闻)

 

评论:互联网上曾有一句流传甚广的戏言:“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如今AI技术作为提升效率工具,也不可避免地把懒惰、不专业进行了指数级的放大。南非《国家人工智能政策草案》因AI幻觉虚构文献而被迫撤回,便是最生动的注脚。

规制AI的第一步,是立法者必须学会如何安全、合规地使用AI。如果连起草《国家人工智能政策》的官方团队都无法甄别AI生成内容的真伪,又怎能指望他们制定出切实可行、能够指导企业与社会的监管框架?公众又如何相信该机构有能力去监管市场上更加复杂、隐蔽的高能AI算法?技术可以成为善治的利器,也可以成为懒政的借口,但永远不能代替人类承担最终的决策及责任。

 

5、国家网信办查处AI生成内容违规平台

近期网信部门工作中发现,“剪映”等网站存在未有效落实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规定要求等问题,违反《网络安全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法律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上述网站平台采取约谈、责令改正、警告、从严处理责任人等处置处罚措施。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站平台要严守法律底线红线,严格落实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规定要求。网信部门将深入推进依法管网治网,持续加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监督管理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来源:澎湃新闻)

 

评论:4月22日,OpenAI正式发布了图像生成产品ChatGPT Images 2.0,其生成的图片(如转账记录、微信聊天截图、门诊病历)让人真假难辨,很多媒体都预测互联网将进入有图无真相的时代,可能引发民事侵权、操纵舆论、扰乱公共秩序等众多风险。紧接着,国家网信办便在4月28日依据《网络安全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针对AI标识的执法通报,其意味不言自明。

过去一年,AI监管更多停留在规则构建和观察期。但此次网信办直接动用“责令改正、警告、从严处理责任人”等行政处罚措施,标志着宽限期已经结束。此后,监管部门将采取“抓源头、管平台”的执法逻辑。执法机关不会仅仅局限于事后追究终端用户的侵权责任,而是将执法重心前移,严格审查平台是否履行了AI标识等强制义务。对于未能有效部署标识防篡改技术、放任无标识AI内容传播的平台,约谈、高额罚款乃至责令停业整顿将成为常态化惩戒手段,相关平台必须形成预先的合规意识,避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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