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军律师于1994年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在从业的二十多年间,长期担任中央大型企业法务总裁,担任省、部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境内外上市公司的总顾问,为近百家企、事业单位等提供法律服务。
曾任大型跨境企业等数十家公司破产清算组组长、破产管理人;指导近十家公司境内外上市,并任主协调人;
完成对数十亿元资产的并购重组工作,代理数百起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几十起案件。
多年来,在公司法、资本运营、投融资、破产重整、并购重组、矿产能源、环境保护、诉讼及仲裁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农业、林业、食品、医药、矿产资源、环境保护等行业极为精通,并可提供专项技术法律服务。
- 代表某大型投资管理公司处理其与某银行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参加最高人民法院诉讼程序,案涉标的约30亿元;
- 代表某大型央企处理其与多个资产管理公司、银行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诉讼程序,案涉总标的超过3亿元;
- 代表某大型国有企业处理其与某公司间合同纠纷,案涉标的约6.5亿元;
- 代表某医药公司及该公司董事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公司决议纠纷再审案件;
- 在债权规模约30余亿元的某糖业公司破产重整案中,作为破产重整人的法律顾问, 全程提供法律服务,深度参与重整投资人重整方案设计工作等等;
- 为某大型央企混改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