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一鸣律师为天元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合伙人,主要从事证券虚假陈述、公司治理纠纷(包括股东知情权、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出资、公司决议效力、一致行动协议、公司控制权争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收购、私募股权投资(包括对赌回购安排)、大宗商品买卖、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基金与资管产品、仓储纠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商业犯罪辩护与控告、企业高管争议及竞业限制纠纷、商业秘密及反不正当竞争的争议解决。
冯一鸣律师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商事诉讼案件中多次担任代理律师,已代理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上海仲裁委员会管理的近百起商事仲裁案件,并协助客户处理由ICC和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
冯一鸣律师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仲裁经验,曾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肥料股份有限公司、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舜元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迈科金属集团、天津唯诚兴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开滦(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物产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法律。
- 2020年至2022年,担任全国首例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代表人诉讼案件中代表人的代理律师,参加“五洋债案”审理。本案是全国首例公募债券欺诈发行民事赔偿案(争议金额近15亿元人民币),也是全国首例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获得全面胜诉,现已全部执行完毕
- 2022年,在“五洋债案”后续机构投资人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中,作为7家机构投资人的代理人,处理8起诉讼案件。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均已作出终审判决,获得全面胜诉,且已全部执行完毕
- 2017年,代表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应诉其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私募债纠纷,该案系国内首例私募债民事纠纷(且是国内首例欺诈发行私募债券犯罪后续民事纠纷),最终迫使原告两次主动撤诉
- 2024年,代表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其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私募债纠纷(重二审程序),该案系国内首例私募债民事纠纷(且是国内首例欺诈发行私募债券犯罪后续民事纠纷)
- 2025年,代表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两起当代集团银行间债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涉案金额共计超过3亿元,案件正在审理中
- 2023年至2025年,代表某投资人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因广西明利虚假陈述及操作证券市场引发的民事索赔案,被告包括广西明利实控人、有责任的董事及高管、中介机构
- 2023年至今,受某投资机构委托,在上海金融法院处理两起“华信债”案件,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 受国内某物流行业头部上市公司的委托,处理一件正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证券虚假陈述一审案件(被告为该上市公司以及两家会计事务所),提供诉讼风险分析、案情梳理与应诉策略制定、修订答辩文件与证据法律服务,就信息披露提供合规建议,该案已胜诉
- 2022年,代表某证券服务机构在上海金融法院应诉“大智慧”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被告包括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经积极应诉答辩,原告最终撤回对该证券服务机构的起诉
- 2022年至2025年,代表某证券服务机构在北京金融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应诉因某新三板企业财务造假引发的多起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最终未承担责任
- 2024年至2025年,代表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元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家重整投资人违反重整计划项下净利润业绩差额补偿承诺一案,争议标的金额约35 亿元人民币,获得胜诉
- 受某创业板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委托,代表其处理上市公司控制权出售交易,同时协助其顺利化解所负担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融资债务(涉及的质权人共计五家证券公司),并就其牵涉的占用上市公司近1亿元资金事宜提供合规服务,避免原实际控制人遭受行政处罚
- 2023年,代表厦门红星美凯龙影视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车建兴、陈淑红、上海韵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格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星丽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金融法院处理其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因回购合同引发的纠纷,案涉回购款项共计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本案系上市公司红星美凯龙向厦门建发转让控制权交易过程中,债权人渤海银行通过通道方方正证券向前述八名被告发起的诉讼,并对相关被告的股票账户进行了保全,一度影响到了控制权交易的进行。冯一鸣律师带领团队积极抗辩,促使各方达成和解并及时解除查封,从而促成红星美凯龙A股+H股控制权转让交易的顺林交割完成
- 2021至2023年,代表境内上市公司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其与其他当事方之间因收购威海海大客运有限公司控制权而引发的优先购买权争议(间接收购,案情似外滩地王案),涉案股权价值3.2亿元人民币,经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及再审,获得胜诉
- 2023年至今,代表某自然人在北京金融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应诉因深圳房多多公司境外上市并发行股票而引发的多起侵权纠纷案件
- 2020年,代表境内上市公司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处理其与长春科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李云、李艳辉、罗薇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争议案,本案金额超过6500万元,通过制定积极的抗辩策略并提出仲裁反请求,最终达成令当事人满意的和解(出售方同意向上市公司退还全部股权转让款)
- 2022年,代表山东麦滔科技有限公司就其因收购境内某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而产生的相关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股权转让价格超过5亿元人民币),包括制定谈判方案、参与谈判、制定仲裁方案
- 2025年,代表某国内某知名针织内衣上市公司的实控人成员之一处理其与企业及其他实控人之间的多起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效力纠纷
- 代表三名台湾居民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处理其与另一台湾居民之间因企业上市失败引发的一致行动协议争议仲裁案
- 教育背景
- 英国阿伯丁大学,法学硕士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 社会任职
-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
- 2020年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律师水平评定(专业领域:公司)
- 第十一、十二届上海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 第十二届律协浦东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 第四届浦东新区律师青年联合会理事;
-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服务业协会第四届理事;
- 南京仲裁委员会、苏州仲裁委员会、沈阳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
- 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 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
- 执业资格
SMC新加坡调解中心调解员
- 荣誉及奖项
- 争议解决:诉讼领域推荐律师 (The Legal 500亚太指南, 2024)
- 入围2024ALB年度华东地区争议解决律师大奖
- 2024ALB年度亚洲争议解决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