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韶华律师,2008年加入天元律师事务所,2016年成为合伙人。
代表业绩
- 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03686)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1985)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118)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为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096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为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000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3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为大连华工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0615)新三板挂牌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为北京蛙视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31283)新三板挂牌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为北京安科兴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5578)新三板挂牌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为北京哥大诺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5983)新三板挂牌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为南京拓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7156)新三板挂牌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为青岛雨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837579)新三板挂牌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为株洲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7460)新三板挂牌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为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837885)新三板挂牌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为北京康复之家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多轮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 为北京华医网科技有限公司多轮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 为翊翎(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为龙马环卫、神州高铁、神州泰岳等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