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永律师从 2012 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一直秉承“慎言笃行、实践中国法治梦”的执业理念,自执业以来为多家央企、国企挽回几十亿的损失,致力于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高质量、有价值的法律服务。
代表业绩
- 代理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武汉当代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华路文旅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作纠纷一案,一审、二审均取得胜诉判决,为客户挽回近14亿元的损失;
- 代理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武汉德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一期合同纠纷一案,被依法改判,成为示范性案件,为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挽回5000多万元的损失;
- 代理襄阳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与武汉东原益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二审均取得胜诉判决,为客户挽回近2亿元的损失;
- 代理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诉武汉怡景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二审均取得胜诉判决,为客户挽回近1.8亿元的损失;
- 代理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武汉当代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华路文旅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一审、二审均取得胜诉判决;
- 代理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诉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标的额近1.1亿元,一审取得胜诉判决;
- 代理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诉武汉市武昌区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二审系列案件,作为大连银行代理律师,二审期间依法改判,全部支持了大连银行诉请,为大连银行挽回3000万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