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占营律师是天元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天元郑州所主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刑法学教学和研究,重点研究、办理职务犯罪、有组织犯罪。对公司治理问题有深入研究。在近40年的律师执业经历中,曾办理各类案件三百余起,重大刑事案件一百余起,在法律行业和社会领域享有广泛声誉。在法律顾问领域,焦占营律师曾担任开封市人民政府、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地理信息院、河南省计算中心、河南省地矿局第一地质环境调查院、宋河酒业集团公司、贝斯特教育事业机构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合法、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专业著作及论文
- 《刑法学》(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
- 《职务犯罪问题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出版)
- 《经济权利的法律保护》(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
- 《治权与职务犯罪预防》
- 《贿赂犯罪法定刑评价模式之研究》
- 《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研究》
- 《公款行贿问题研究》
- 《虚假出资罪问题研究》
- 《我国刑法扩大化之辩》
- 《刑事政策的刑法展开》
- 《司法谦抑机制实证研究》
- 《犯罪低龄化应对研究》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限缩》
- 曾办理全国著名的周口假药案;宋留根、马献洲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柴长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张书海、张玉萍银基商贸城银行抢劫案;温东升等贩卖毒品案;全克俭走私案;李三元故意杀人案等。
- 办理周口农行、人行行长受贿案、办理陈江河、张海钦、贾裕民、孙陶生、曹濮生、任连军、常建华、周以忠、杨宏杰、杨忠等多人重大受贿案。
- 其中,王某合同诈骗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中储粮副总杨宏杰受贿案,依法改变认定为滥用职权罪;神龙煤业实际控制人杜某贪污、诈骗案,被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撤案;焦煤集团张全智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其贪污行为被长垣县人民法院认定为无罪;杨书君故意杀人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为交通肇事罪;蒋威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第二次一审改判为12年有期徒刑;焦作保险公司赵某行贿案,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