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刘瑛|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霞|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闫涵
摘要:合同中止履行是指什么?合同中止履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合同各方暂停履行合同。引起合中止履行的情形包括两种:
一是基于合同各方的约定暂停履行合同。例如,在合同中约定,一方不依约履行合同(违约)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合同另一方的权益,避免单方面继续履行合同致使损失扩大而采取的措施。
二是基于法律规定合同一方中止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具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发现合同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为避免履行义务后自己一方权益受到损失,而暂停履行。合同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包括以下:第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第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第三,丧失商业信誉;第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在这些情形发生时,主张中止合同的一方应当依法及时通知对方。
合同中止履行的,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只是处于停滞状态。对于合同在何时或何种情况下恢复履行,以及如果无法恢复履行在是否可解除合同等事项,都应当取决于合同各方当事人的约定。在双方约定恢复履行或者法定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或者直接终止合同。
合同中止履行不是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