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刘 瑛 |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 霞
摘要:本文在介绍2014年重要立法及重行动同时,研究及展望互联网电视、IPTV、广电与电信行业双向进入等市场热点问题和重大事件,并简要回顾2010年后的相关活动。
一、互联网电视
2014年,三网融合问题的关注点集中于“互联网电视”,特别是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电视的一系列约谈和整治工作。业界对此看法不一,既有认为广电总局的管理行为会进一步净化互联网电视市场、推动良性发展的,也不乏认为广电总局的管制违背互联网市场发展的趋势、过分维护部门利益的想法。
我们认为,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电视的一系列管理规范行为,是对广电总局2011年11月28日《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落实回应。受到广电总局管理规范的企业,其行为或多或少都是违反前述规定的。当然,《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这一规定本身的合理性、其背后体现的利益之争、以及与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匹配和适应等等,也是值得探讨的。
未来,互联网行业需要对广电总局现有政策的认真解读和研究,根据监管政策考虑对现有业务模式进行调整或创新,由此还将影响互联网企业的对外合作链条中的其他主体,例如电视厂商。
二、IPTV业务
对于IPTV业务,虽然看似广电总局已经建立了集成播控总分平台、内容服务平台、传输渠道的业务模式,但在实际开展业务过程中,仍然遇到央视与地方卫视在内容资源方面的协调和纷争等问题。这些问题,也困扰着IPTV业务的发展。例如,有关中国电信悦me盒子再次推迟上市时间的报道[1],系因广电系内部利益分配问题,多家地方电视台曾发函要求悦me盒子内容合作方爱上电视传媒有限公司不得传送内容,导致悦me盒子上市时间推迟。目前看,相关利益方可能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对于电信行业来说,未来开展IPTV业务仍然会面临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包括内容资源的获得、权属的确定,与广电系企业的合作和责任分担等。
三、广电与电信行业的双向进入
《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中明确规定,“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在试点基础上于2013年下半年逐步向全国推广”。可见,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是三网融合的重要内容之一。
据报道[2],在“2012年前三季度工业通信业发展形势报告会”上,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透露,目前三网融合快速推进,截至9月底,工信部已向12个试点城市的广电企业发放了业务许可。2014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双向进入业务许可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确定第二阶段试点地区申请电信业务许可的有线电视企业主体。
自2010年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至今已经四年,但是广电与电信行业的双向进入仍然步履维艰,且未能按照国务院布置的时间表进行。未来广电与电信双向进入工作将如何进展,尚无定论,需要关注。
四、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成立
201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就明确指出,在2010-2012年试点阶段“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阶段性进入为重点”,并“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初步形成适度竞争的产业格局”。为此,2010年8月,广电总局成立了国家级广电网络公司筹备组。历时四年,2014年4月17日,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终于挂牌成立。
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有线电视网络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等,以及为开展上述业务所进行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信息咨询。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景春表示[3],该公司既是网络公司,也是科技公司,要以技术的融合支撑发展,“把广播电视网络意识与互联网思维有机地结合,使广播电视网络互联化、移动化、智能化。内容、渠道、平台、终端、经营、管理都能适配综合信息应用要求。”赵静春还表示,公司要着力于网络融合,推进有线、无线、卫星传输网络的互联互通和智能全程覆盖,强化广播电视网络与电信网、互联网业务互联互通能力建设。
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将在三网融合中发挥哪些作用,需拭目以待。
[1]摘自网易网站科技频道(http://tech.163.com/14/1028/02/A9K34Q6D000915BE.html)。
[2]摘自新浪网财经频道(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21122/185213767267.shtml)。
[3]摘自人民网(http://paper.people.com.cn/xwzx/html/2014-06/01/content_14765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