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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与境外投资
日期:2017年04月19日

一、“一带一路”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广大腹地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丝绸之路经济带包括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三大战略方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包括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两大战略方向。“一带一路”倡议覆盖全球超过60%的人口,超过1/3的全球生产总值和贸易,通过经济增长、贸易机会、可持续的能源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发展、创造就业、提高收入、人文交流实现区域内融乃至全球合作,将有力推进可持续发展目标。“一带一路”倡议将中国的发展机会与世界分享,这一战略构想的成功实施,将改变21世纪世界经济走向,也为中国企业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一带一路”重点投资合作领域
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根据中国政府《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和中国政府境外投资产业政策,“一带一路”沿线重点投资领域包括:
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包括在跨境运输通道建设方面的投资合作,开展海水淡化、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和海上旅游等领域合作;
农林牧渔业领域的投资合作,包括农林牧渔业、农机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深度合作,积极推进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以及海洋生物制药;
能源领域的投资合作,包括开展煤炭、油气、金属矿产等传统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合作,开展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加强能源资源深加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合作;
新兴产业合作,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促进沿线国家加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深入合作,推动建立创业投资合作机制;
优化产业链分工布局,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建立研发、生产和营销体系,提升区域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扩大服务业相互开放,推动区域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步推进无疑为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机遇。
首先,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将有效地带动国内产品、设备、技术和劳务的出口,与之相关的工程建设、钢铁、建材、装备制造、运输设备及通信、电子、化工等都将获得强劲的增长驱动力。随着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实施,一般装备制造等境内技术成熟、国际市场需求大的行业和化工、冶金、建材或其部分加工制造环节可以向境外转移,带动相关行业的境外直接投资,并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其次,“一带一路”并不局限于基础设施,利用新兴科技,通过科技进步与创新,将有效推动区域内经济融合。中国企业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优势互补,境内资金通过收购、参股、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合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投向境外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项目,有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中国企业收购和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也有助于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的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基础设施条件的提升将改善沿线国家的整体投资环境,不仅会催生大量跨境贸易和人员流动,也将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经济增长的潜力。同时,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双向直接投资,中国企业直接到对方国内投资建厂从事制造业和提供服务将更为便利。随着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整体投资环境的改善和沿线国家相互之间产业合作的加强,也将为中国中小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创造更好条件。
第四,“一带一路”也有助于将拉动服务业境外投资。大规模交通、能源及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巨大的资金需求为主权财富基金、银行、保险和各类基金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机遇,将推动中国金融机构的海外业务拓展;而整体投资环境的改善,也将促进贸易、运输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境外直接投资。
最后,还应当看到,与“一带一路”对接的欧洲各国本来就是成熟的贸易与投资市场。近年来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虽然对全球经济和中国出口有负面影响,但欧洲优质企业其基本面良好,这也给中国企业在欧洲各国开展投资并购提供了难得的、现实的机遇。   
三、对境外投资加强监管,有助于促进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近年来的快速增长引起了中国政府监管部门的密切关注。针对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的倾向,以及大额非主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异常情况,2016年12月,中国政府境外投资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加强对投资主体实力和交易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查,以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调整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信息报告报送格式的通知》,要求投资主体提供最新经审计财务报表、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商务部合作司发出通知,要求境内投资主体提供最新经审计财务报表、说明境外投资前期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并签署《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外汇管理部门也加强了窗口指导,对于新设企业境外投资、小企业大资金境外投资、非主营业务领域境外投资、投资人民币来源异常等情况采取监管措施,并加强了对虚假境外投资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务院国资委也出台了《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指导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制定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监管;监督检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境外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对境外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对境外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中国政府监管部门对境外投资加强监管,有助于促进境外投资尤其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健康有序发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包括中亚、中东、东南亚、非洲、欧洲等国家地区,各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环境迥异,对于在沿线国家开展直接投资的风险应当高度重视。一方面,应当深入研究掌握所在国家和地区外资准入、投资审查、行业监管、进出口管制、劳动用工、外汇管理、税收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与我国政府签署的双边投资贸易协定及共同参加的多边投资保护协定。另一方面,针对具体项目,应当认真开展尽职调查,将境外投资并购法律论证与市场论证、技术论证结合起来,深入调查相关合作方或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组织形式、资产权属、重大合同、重大纠纷、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等信息,对项目法律风险进行全面识别、评价。   
四、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潜力巨大
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中国境内投资者2016年全年共对全球164个国家和地区的7,961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境外直接投资1,701.1亿美元,同比增长44.1%。与此形成对照的是,2016年,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沿线的53个国家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45.3亿美元,同比下降了2%,仅占当年全部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的8.5%。”。
习近平主席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预计未来5年,中国对外投资总额将达到7500亿美元。无疑,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境外直接投资仍有巨大增长潜力。   
五、天元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全产业链的法律服务
天元律师事务所在邓小平南巡推动的中国改革开放中应运而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自成立以来,天元一直致力于发挥自己的专长为祖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提供法律服务。天元也是第一个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早在天元成立之初的1992年,天元经中国外交部、对外经济贸易部遴选代表中国企业处理因第一次海湾战争遭受损失向联合国赔偿委员会进行索赔,这也是中国企业第一次根据国际法索赔战争损失。
天元国际业务团队能够为境外能源、矿产和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及大型工业项目投资开发以及装备制造业、服务业并购,提供包括投资开发、并购、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保护、EPC工程总承包、运维协议、监管、项目融资、并购融资、私募股权融资、发债及其它资本市场业务在内的全产业链法律服务。
近年来,天元律师发挥其专业优势和经验,与境外律师合作,成功完成了多个重大跨境投资并购项目。这些项目的成功实施,为项目所在地就业、民生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中国企业与项目所在国也实现了“双赢”。例如:
中国三峡集团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BOOT项目(720MW)。卡洛特水电项目是“一带一路”首个水电大型投资建设项目,根据《中巴经济走廊能源项目合作的协议》其被列为“中巴经济走廊”的优先实施项目,也是丝路基金成立后投资的第一个项目。卡洛特水电站不仅为巴基斯坦提供优质的清洁能源电力,还将为该国提供2000多个直接就业岗位,同时将大大带动当地电力配套行业的协调发展和产业升级;
中节能风电收购澳洲白石风电项目(175MW)并与金风科技合作开发。本项目是中国企业在发达经济体通过股权收购开展绿地项目投资开发的一个典范,荣获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的2016年度杰出交易奖。澳大利亚副总理Barnaby Joyce在项目启动仪式上高度称赞该项目“给当地近百个家庭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对拉动当地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天元近年来担任中国律师或牵头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重大并购项目还有:
中国三峡集团竞标收购葡萄牙电力公司(EDP-Energias de Portugal, S.A.)21.35%股权。本次交易金额约26亿欧元,是中国大型国有企业在竞标收购国际大型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权中取得成功的第一例,此次收购使中国三峡集团成为这家跨国能源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从而高起点跻身欧美清洁能源市场;
中国三峡集团以12亿美元(含债务)的价格收购杜克能源出售的巴西公司100%股权项目。杜克能源公司是美国最大的能源企业之一,在巴西拥有共计10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27.4万千瓦。三峡集团收购杜克能源巴西公司100%股权,为2016年度国际能源界重大交易之一;
中国三峡集团收购巴西朱比亚水电站和伊利亚水电站特许经营权项目。本次交易金额37亿美元,是2015年在全球具有重要影响的跨国能源并购项目,也是中国三峡集团实施跨国经营、打造全球水电引领者的重要步骤,对于深化中巴经贸合作和能源合作、巩固双边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中水电国际收购和投资、开发巴西HPP Jari和HPP Cachoeira Caldeir?o水电项目,本项目荣获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的2014年度杰出交易奖;
中水电国际收购葡电新能源公司(EDP Renewables)所持有在葡萄牙风电资产。本项目交易金额逾3.6亿欧元。EDP Renewables在NYSE Euronext上市,是欧洲和全球第三大风电公司,拥有风电开发、建设和运营的完整产业链,资产分布在葡萄牙、西班牙、法国、比利时、波兰、罗马尼亚、英国、意大利、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等多个国家。本项目荣获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的2013年度杰出交易奖;
A股上市公司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奥地利Steyr Motors GmbH;
A股上市公司蓝色光标收购英国传媒企业We Are Very Social。目标公司是全球化的社交媒体集团,总部位于英国伦敦,并在全球范围内先后设立8 家子公司,分别位于伦敦、纽约、巴黎、米兰、慕尼黑、新加坡、悉尼和圣保罗。通过此次交易,公司将传统营销与数字营销相结合,积极推动“全产业链”和“国际化”策略的实现,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营销服务水平,推动公司的技术进步;
为海南农垦和A股上市公司海南橡胶收购新加坡R1国际贸易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目标公司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橡胶贸易商,不仅经销橡胶类相关产品,还为客户提供橡胶产品相关的供应链管理、咨询服务、价格风险管理和库存管理等服务和解决方案。本次收购侧重于市场渠道、客户关系、管理和品牌等无形资产。R1即“橡胶界第一”(Rubber No. 1)。通过本次收购,海胶集团搭建起国际贸易平台,引入国际化的管理团队、管理体系与销售网络,形成橡胶产业完整的上下游链条与成熟的运作模式,进而在国际橡胶市场中掌握话语权与定价权。在本次收购交易中,天元团队担任牵头律师,全程发挥了积极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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