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天元律师事务所 杨科、韩旭
上个月28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正式颁布,将于本月28日起实施。在中美贸易战的大背景下,众多媒体争相报道,大幅放宽市场准入的声音不绝于耳。随后,新旧版本对比中,“在22个领域推出开放措施”成为通用表述,其中不乏关系国计民生甚至国家安全的领域,但真的是这样吗?只要我们严谨地分析一下,答案自然揭晓。
1、种业
根据2018负面清单,似乎小麦和玉米以外的其他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和种子生产对外商投资全面开放了,但应当注意到,对于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以及转基因品种仍然是全面禁止的,实际上一个农作物新品种(至少在其出现的早期阶段)通常都属于“稀有”或“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否则也不会去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去研发,因此,种子领域是实际开放程度非常有限。
2、测绘
测绘领域直接删除了“测绘公司(中方控股)”的表述,让很多人留下了测绘领域全面开放的印象,却忽视了禁止投资的领域与2017年版负面清单没有任何变化,而禁止投资的领域涵盖了测绘业务的绝大部分。实际上在原来限于中方控股的情况下,也鲜有外资根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与中方合资、合作成立公司从事测绘业务,其主要原因就是绝大部分测绘业务都严格禁止外资进入,允许从事的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等业务对外资的吸引力非常有限。我们认为这种局面在2018版负面清单颁布后并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武器弹药
2018版负面清单中删除武器弹药制造,绝对不意味着该行业对外商投资开放,该负面清单的说明中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由此,删除武器弹药制造是因为该业务领域对外资和内资都属于严格管制,属于内外资一致的限制性措施,因而不列入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4、广播电视节目、电影制作
虽然2018版负面清单删除了“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业务(限于合作)”,但禁止投资领域不但保留了2017版的内容,而且将“电影引进业务”也纳入外资禁入的领域。虽然国务院近两年来逐步取消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电影管理条例》项下相关主体设立的审批手续,但相关的规则并未废止,实践中绝大部分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仍系由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等牌照的专业制作公司来制作完成。因此,禁止投资于专业的制作公司而开放制作业务在实践中并不具有广泛的操作性,2018版负面清单的变化也不会导致外资全面进入相关业务领域。
综上,2018版负面清单确实就外资领域的开放给予了实质性的推进,但简单的对比新旧版本的变化显然是不够的,只有综合分析这些变化相关的内容和因素,才能真正理解相关业务领域的开放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