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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如何合规开展网络募捐
日期:2019年09月16日

民政部官网上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网上捐赠和慈善参与人数达到84.6亿人次,通过互联网募集的善款总额超过31.7亿元,“人人公益、随手公益、指尖公益”已成为潮流。[1]2017年12月,“同一天出生的你”网络募捐在微信朋友圈热传,网友输入自己的生日,能够找到一个同月同日生的贫困儿童,并可捐出1元钱献爱心。[2]随后该活动也因被网友质疑存在受助学生照片相同、姓名和生日却不同,学生生日日期实际不存在等情况而被叫停。网络募捐作为一种新兴事物,一方面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的特点,使得一些真正急需帮助的人能够及时获得救助;另一方面,目前很多网络募捐存在不合法、不规范之处,甚至发布虚假消息消费社会公众爱心,这无疑会影响我国慈善事业的整体发展。本文将主要围绕慈善组织网络募捐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引起大家对于慈善组织网络募捐合法性的关注。
一、厘清几个基本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法》”)的有关规定,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的组织形式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而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及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本文所称网络募捐,是指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众发布募捐信息并募集财产,属于《慈善法》项下的公开募捐。从法律规定上看,只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换言之,慈善组织只有获得公开募捐资格才有权进行网络募捐。其他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或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后者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根据民政部2019年4月发布新闻中的统计数据,截至目前,各级民政部门共认定和登记慈善组织5570余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超过1507家。[3]如果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民政部门将依法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将违法募集的财产退还捐赠人或予以收缴并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如何依法开展网络募捐活动?
根据《慈善法》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
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制定募捐方案,并在开展募捐活动前将募捐方案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为了落实《慈善法》信息公开的要求,民政部已于2017年9月1日开通了全国慈善信息平台(“慈善中国”),可以供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和所有的慈善组织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我们在慈善中国首页上看到:“依法在本平台进行募捐方案备案后,需要启动并实施网络公开募捐活动,应当在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据了解,慈善组织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前,应在慈善中国网站上填写《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填写内容将由民政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获得备案号。
备案完成后,慈善组织应当在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随后再以本慈善组织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2016年以来民政部先后遴选指定两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目前,共有20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可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及社会公众提供公开募捐信息、提供募捐支付通道、信息披露、举报受理等服务。换言之,慈善组织可以在以自己名义开通的网络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但也必须通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发布,否则即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慈善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也要在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
三、那么“同一天出生的你”网络募捐活动到底问题出在哪儿?
该活动由深圳市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爱佑未来基金会”)和北京零分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爱佑未来基金会具备公开募捐资质。深圳市民政局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开展网络募捐活动时爱佑未来基金会未在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且未对募捐信息进行审核,发布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违反了《慈善法》相关规定,因此民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4]上述情形表明,具备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在开展网络募捐时,应当严格按照《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序的开展网络募捐活动。此外,由于目前实践中网络募捐主体及程序尚存在混乱,我们也建议社会公众参加慈善募捐活动之前,先通过慈善中国核实活动举办方的身份以及其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以防范相关组织或个人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却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保护社会公众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同净化当前的慈善环境。
注释:
[1]《法治之光照亮慈善未来 ——我国慈善事业经历从量变到质变的历史性飞跃》,载民政部官方网站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tbd/201904/20190400016166.shtml。
[2]《“同一天生日”网络募捐错在哪》,载人民网http://gongyi.people.com.cn/n1/2018/0710/c151132-30136785.html。
[3]《法治之光照亮慈善未来 ——我国慈善事业经历从量变到质变的历史性飞跃》,载民政部官方网站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tbd/201904/20190400016166.shtml。
[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给予深圳市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警告行政处罚的公告》,载深圳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sz.gov.cn/cn/ywzc_mz/shzz/xzzfxx/201806/t20180615_121967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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